如何订立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怎么签订)

admin 2021-12-17 10:39:20

一、赠与合同订立的程序

1、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2、合同订立程序是指当事人之间对合同内容进行相互磋商,取得一致意见的过程,一般要经历两个阶段,即要约和承诺。

3、合同是双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为,合同各方的意思表示达成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4、合同的成立是合同法律关系确立的前提,也是衡量合同是否有效以及确定合同责任的前提。

5、合同订立过程须有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有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的互动为特定当事人之间为缔约而为意思表示

二、赠与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

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八十七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一百八十八条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

第一百八十九条因赠与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条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第一百九十一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三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第一百九十四条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第一百九十五条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赠予合同的订立表示合同的订立具有法律效力,订立赠予合同的程序可依照依照一般合同的签订程序,不过赠予合同订立后要办理财产转移登记手续,如果受赠人实施了违法行为,可撤销赠与。

上一篇:夫妻财产约定与夫妻赠与之间的区别(夫妻财产约定和夫妻财产赠与)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