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合法吗(在什么情况下可以不履行赡养义务)

admin 2021-12-17 11:18:09

这些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是否合法

以下理由都是不合法的。赡养老人是法定义务,以下理由即使存在也不构成可以不赡养老人的理由。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规定:“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

(1)认为自己放弃继承权的;

(2)认为父母离婚或者再婚的;

(3)认为父母当年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自己的;

(4)认为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老人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权,可以立遗嘱);

(5)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以自己没有收入不能赡养老人为理由;

(6)认为自己是出嫁的女儿不该赡养的(女儿也需要赡养老人);

(7)认为分家不公不该赡养的;

(8)认为不照料自己的孩子不该赡养的(老人没有法定义务帮你照料老人);

(9)有分家单的,分家单约定自己不应该抚养(约定不能免除法定的义务)。

以上内容就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理由是否合法”的相关回答,对于对老人的赡养问题,如果您还有疑惑的,欢迎到94常识网咨询相关律师,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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