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高速路争吵扔下妻子,妻子出意外丈夫要承担责任吗(夫妻吵架把女儿扔高速路上)

admin 2021-12-17 11:44:31

案情简介:

3月30日下午,鹿邑县一对夫妻因为在外地没有进到货,在回家途中发生争吵。妻子赌气下车,丈夫一怒之下将车开走,把妻子扔在高速公路上。高速交警发现后,将其送到丈夫车上。

法律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都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也就是一方生活所需的,包括吃住行、生病看病所需花费都可以要求对方共同承担。当然若是他人导致的侵权损害结果发生,可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夫妻双方共同的权利义务有:

(一)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10条规定:“夫妻双方都有各用自己名字的权利。”在子女的姓称问题上,《婚姻法》第16条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二)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在实际生活中,受封建社会长期夫权统治的影响,常有夫妻一方(主要是男方)限制另一方(主要是女方)学习参加社会活动的权利和自由的现象,这是违法的。

(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计划生育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这是由我国国情决定的。国家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

(四)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不受双方收入高低的影响。

(五)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一种法律关系,扶养方为义务人,被扶养方为权利人,只有义务人履行扶养义务,才能保证权利人享受权利。扶养是夫妻间相互对等的义务,不是单方义务,也就是说丈夫有扶养妻子的义务,妻子有扶养丈夫的义务。《婚姻法》第14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在我国目前男女经济地位还有差别的情况下,在夫妻扶养问题上应当的特别注意保护女方的合法权益。夫妻因扶养发生纠纷时,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配偶继承权是基于婚姻的效力而发生的,是以夫妻的人身关系为前提所产生的财产关系。丈夫去世后,妻子有继承丈夫遗产的权利,相反丈夫有继承妻子遗产的权利。

94常识网温馨提示: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94常识网婚姻家庭律师#

上一篇:婚姻法中遗弃家庭成员如何规定(婚姻法中遗弃家庭成员如何定性)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文章

 发表评论

评论列表